【J3同人】藏秀•青梅


cp:二少x秀爷
叶涧x江云休(大概不算cp,小清新情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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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秀•青梅】
今夜的月亮很圆。
叶涧一个人坐在廊檐下,看着一院子一尺厚的积雪在月下白得发光。
团圆的晚饭后妻子便带着孩子们出去了,西湖边的元宵灯节是杭州人不会错过的盛会。他能望见东半边的天空混着墨蓝与橘黄,冷暖不明的色调。
老啦。
他自嘲,热闹是毛头小子的聚会,他还是别折腾这把老骨头了。
陷入怀旧情怀的人总是惆怅而沧桑的,忘记方才不惑的真实年龄以及足以转起风车冲进人群的身手能使他更享受这一种历经岁月的深沉。
摸着自己下巴上的短须想象它长到一个德高望重的地步,叶老爷拿起小几上的酒盏深沉地一口闷。微温的花雕顺喉而下,他却差点被酒里浸着的佐料深沉地噎到。
干瘪的、褶皱的,试着咬了一口,嘶——
叶涧龇着嘴,这回是真正倒了一口老牙。
却不舍得吐掉,就拿舌尖地再去试探,触之即离。叶老爷纵横江湖几经历练,重轻剑切换信手拈来,锻金炼铁举重若轻,多少年就没这么小心翼翼过,像个初入江湖的愣头青瞻前顾后。
还是好酸。
花雕、桂花糖、青梅。酸甜绵软,与其说是酒不如说是甜茶,不够劲。像姑娘家喝的。
这龙泉青瓷盏应该拈在一双优雅的手中,这花雕该浸润一双温柔的唇,这青梅该溜过一副甜蜜的喉舌,
那酸与甜才刚刚相配。
江湖上人人都在追求那一个举世无双,天下第一的名头、谁与争锋的神兵、无与伦比的泱泱大国。殊不知这世上从来没有什么东西能孤芳自赏,耐不住的不是长江后浪推前浪,是寂寞。万物有偶,剑客求败,修士求道,佳人求姻缘,有所偕方才成就佳话。而这酸涩的青梅大概在求一副美人的唇舌。
那年扬州,艳阳天取代了春风十里,焦焦灼灼的日光让所有色彩都明艳了起来。绿阴与红绡里,有一双薄软的唇含了枚青梅,抿了枚笑。红与绿被揉捏到一起,浓烈到惊心动魄。
年少的藏剑小少爷十二年的人生里,举着比自己还高的木剑数练春秋,在铸剑炉前千锤百炼,在品剑会上阅尽豪杰,却从没听过扬州有这么一个名字:温柔乡。
于是,他无知无觉地踏了进来,毫无防备。
那时他觉得云袖是世上最好看的姑娘。
后来他才知道自己有多年少无知。
抿着嘴笑的小姑娘张开薄薄的唇,噗地一声吐出一粒果核沉进了荷塘。一口白牙豁了个缺口,龆龀年纪的小姑娘少了颗犬牙。
他的三观在姑娘吃完一碟子腌梅脯的功夫里得到了重塑。
首先,优雅的姑娘表示她不叫云袖,他那不靠谱的二叔记音不记字,那明明是云休,江云休。
其次,温婉的姑娘表示缺了牙吃梅子真不方便。
最后,好看的姑娘表示他不是姑娘。
叶涧当时就傻了,杵在那里白天回不过神。最后还是被江云休塞了一个梅子才酸得清醒。
啧,往事不堪回首。
叶老爷悼念着他年少时才萌芽就被掐死的少男心,悔恨之下不留神咬了下去,酸到捧着腮帮子半天说不出话。
扬州的腌菜是一绝,腌鱼、腌肉、腌菜五花八门,各家铺子卖的口味都不同,咸鲜得勾去舌头。可江云休偏偏喜欢吃这腌梅子,哪怕换牙都耽误不了他。随身一个小布囊鼓鼓囊囊的都是果脯,旁人都还以为是姑娘家的香囊,倒也没错,他身上那酸酸甜甜的香气确实独一无二。
那年叶少爷的整个夏天就被这种味道充斥着。他随二叔来七秀坊送打制好的剑器,二叔在扬州市集里淘材料、交流锻造技术顺便和扬州的美人谈谈人生,而叶涧就和江云休厮混了一季。叶少爷虽说幻灭了一把,但情缘不成情义在嘛,再加上秀坊里和他同龄的只有这一个男孩子,二人一拍即合,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
世人皆知七秀坊只收女弟子,江云休却是例外,不得已的例外。
天策将军成全了自己马革裹尸的宿命,家中的身怀六甲的七秀娘子也想成全自己燕燕于飞的夙愿。
江云休给他讲了个故事,表达简练平淡,仿佛那就是个故事而已。
后来叶涧从其他人那里补全了故事。
秀姑娘被同门救了下来,七个月大的胎儿早产了,生下个不到五斤的猫崽子大小的小子,所幸最后活了下来。做娘的魂儿却像是随丈夫去了一般,成日坐在屋子里,对儿子也不闻不问。这遗腹子是坊里的师姐妹拉扯大的,爹不在娘不爱的没处可去,坊里决定破例收下了这男弟子。
江云休是从小在脂粉堆里养大的,加上他的这些没出嫁的秀姑娘哪有带儿子的经验,所以他避无可避地有些性别混乱。
这导致叶涧那会儿也很混乱。说云休是姑娘吧,再粉嫩的门派套也不能抹杀他生理性别为男的事实;说他是和叶少爷一样的少年,那肖似母亲的艳丽眉目间不时有风情初露。这一起无法无天的哥们儿不时重叠初恋的影子,让叶少爷很是头疼。
江云休自己倒是不甚在意——或者说还未察觉——生活习惯、吃穿用度与师妹们没什么差别,行为仪态方面师父们对男孩子却不像姑娘般苛求。所以叶涧总能看到他的竹马兼青梅懒散地倚在坐榻上缝他的新零食袋子——上次那袋送给叶少爷了——赤着的白生生脚丫子还在床沿边上一晃一晃。
送给他的那袋果脯叶少爷吃了整整三个月,现在想来都牙酸。可不知怎么回事,吃了觉得酸,不吃的时候总是心里痒痒,挠着挠着就管不住手了,又去掏出一颗来酸倒半天。这“作”得呦,啧啧,太年轻了。
叶老爷想着想着就又去咬了一口,立马捂住了腮帮子。
这“作”劲,还年轻啊。
好不容易吃完了,夏天也要过去了。叶少爷坐在回杭州的船舱里,手里捧着个新的香囊,金底银绣,江云休新做的,香料照例散发酸甜的味道,绵绵扰扰。
回到藏剑山庄后,叶涧却是遭了洗劫,这酸甜的味道最讨姑娘们喜欢,那些成日里抡着重剑的大小姐们这时候终于像个姑娘了,为了含着果子笑都含蓄不少。被洗劫一空的叶少爷内心惆怅无比,俗话说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吃不到的酸梅子成了叶少爷心头的白月光。茶饭不思了一个月,就忙不迭跟着去打理分店的二叔再下扬州。
江云休之后也来杭州,毕竟杭州与扬州之间不过几天的水路。一来二去,果脯是不缺的了 。
那时候叶少爷早已习惯自己这青梅兼竹马的脾性,对于他的性别问题不再纠结,只是偶尔会看着他专心绣花的侧脸微微失神。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无猜无忌,无邪无怨。
现在想来,那是二人之间最好的时光。
直到江云休十五,到了秀坊规定的出师年纪。叶涧照例在夏天去了扬州,只不过这回他是独自来查看叶家的产业。叶大少十八了,开始学着独当一面。
这年七夕灯节,江云休以七秀首席弟子的身份在水云坊献技。
那是一个叶涧所陌生的江云休。
身量未长开的躯体有着少女的柔韧与瘦弱,也有着少年的修长与力度,在朱红、水红、妃色、胭脂各色绫罗包裹下有着雌雄莫辨的艳丽。手中的青锋剑与红绸扇,刚柔相生,飞旋中开出一朵凌厉而娇柔的花,轻轻地勾起心底的柔软却又被剑锋逼退,温柔杀人。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叶少爷恍惚记起那个昏热的夏日,欲滴的翠色与销魂的红绡,大俗的配色,却是美得极致。
少年时期的江云休给叶涧的印象就是大红大绿,矛盾分明至死方休却相安无事,自己酸甜适口,反而逼煞了旁人。
后来江云休入了江湖独自闯荡,而叶涧接过二叔的职务以另一种方式立足江湖。二人多年未见,书信却是不断。只身漂泊的江云休只是寄些各地名物,而这回换叶少爷大包小包的差人给江云休送去,除去些实用物件,多数是果脯。
依旧酸而不舍。
那时候山庄里的师兄弟们总喜欢打趣他。
你咋还没把小云儿娶进门呀?
三师兄叶淮和五师姐叶清这样调笑他,脸红跳脚的次数多了叶涧也淡定了,面不改色得把一大捧各色腌果打了包,干脆利落。
再后来狼牙兵来犯,突袭七秀。
那时候叶涧刚把第二十一个包裹寄出去,便听闻七秀遭劫。七秀坊以死相争,最后坊主一把火换了个清净。
秀坊女儿的柔美剔透总使得人们在沉醉之时仍不免看轻,谁又知道那锦绣绫罗外也有她们想要的天下。为情可死生相随,为义玉石俱焚又有何不可呢?
玲珑的心肝里爱恨都是清楚明白,没有优柔寡断,没有患得患失,那温婉美丽的女子们用这般惨烈的方式成全了她们的情与义。
万丈软红灰飞烟灭,她们心里这大概是去赴一场甜蜜的殉情。
这一场大火烧了天下人心里温柔乡,烧了天下人的退路,烧起了温吞于盛世太平的热血。
刚收到消息时,叶涧心惊肉跳却也心潮澎湃。仔细打探到有十余七秀弟子恰好在外游历未遭此劫,正寻她们的大师兄江云休去后,叶家大少爷把手头的事务交还给了二叔,向父母三跪叩首,与众多同门,背上重轻剑,投奔了浩气盟。
那三年两人失了联系。以往总是江云休寄信来,从大江南北五湖四海,而他只有遣人快马加鞭照原址送回去才赶得上江云休的迁徙。七秀坊大火后,叶少爷收到最后一封没有原址的信,了了数语,无非浮萍自去,望君珍重。
风筝的线断了,原地的拉扯也就没了意义。叶涧知道他们都有了必须去做的事,死死攥住过去不肯放手那是孩子的撒娇,而他们却不能。
浩气长存喊了三年也就烙进了骨血,叶少爷为国为义生死以赴,只在奔忙的间隙里偶尔想起许久没吃到的梅子。
江湖自是有相逢,哪管你萍水还是冤家。
三年后战乱四起,大唐子民终于无暇顾及往日的恩怨,同仇敌忾。于是桃源医仙出谷入世,翩然云中鹤也执剑镇山河,连佛门弟子都舍身渡众生。浩气盟与恶人谷这的大阵营一直在正邪之争还是人心之辩上相执不下、纷争不休,可这一回,人心与正义都不站在安禄山那一边,于是三观统一的两盟不争什么了,战吧。
于是在太原的会盟,出现了除阵营战外罕少见的红蓝糅杂,让打惯攻防的叶少爷总有种一个风车冲进人群的冲动。
久别重逢是一件很奇妙的事,它总会使各式各样的陌生人以故人的身份与你相遇。当那个修长挺拔、眉眼锋锐的红衣男子向他走来时,叶少爷再不能从这个叫江云休的人身上找到那个七秀小姑娘的影子。
可叶涧不得不承认,如果江云休现在成了陌生人,那他这该叫做,一见钟情。
叶二,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陌生的人望着他挑眉招呼,笑意勾起了眼角的线条,让那锋利里陡生了旖丽的艳色,宛如那年悱恻的剑锋与红袖。
他抬手解下了腰间修囊,抛进叶少爷的怀里。
浮萍自去,望君珍重。
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叶少爷看到两个场景在他眼前无缝衔接,仿佛那三年的空白只是记忆的谎言,仿佛他们在离别前便已重逢,在转身前便已回头。时光当真未曾蹉跎半分,它只是让他们在一刹那变了模样。叶涧依旧是叶少爷,江云休依旧是江小娘。
怀里那个黑底银绣的荷包里依旧散发昨日的香味。
你好啊。
叶少爷也笑了,从心里笑出来。
真好。
可惜,三年的时间终究不是眨眼,足够他们的生命里走过很多人,难免会有谁留下。
江云休的身边有了一个男人,那是一个明教。
叶涧向来是一个内敛的人,看他暗恋十余年却只字未提便可知。因此这一次他依旧微笑。
倒是叶淮和叶清恨铁不成钢地拿重剑抡他。
死小子,一直叫你主动点,现在可好,小云儿都被野猫叼走了!
叶涧狼狈地招架,还是微笑。
没有谁能干涉谁的人生,哪怕十几年的交情。是他自己选择隐忍选择沉默,一场无疾而终的爱情,对方从头至尾一无所知,是他的独角戏。而在江云休的故事里,他只有故友的角色,在江云休的爱情里,他只是个旁观者。
他扮演好一个老友,坦坦荡荡地送给江云休两把剑,秋水寒光,削金断玉,名之“忘忧”。
他没有说这是弱冠那年独自铸成的第一件兵器,锤炼了整整一年。也没有说他一直将它们带着身边,只为一场不可预知的重逢。
他什么都没有说,可他觉得江云休知道,什么都明白着。
毕竟是青梅竹马。曾经两小无猜,而今心照不宣。
没什么可说的,也没有必要说了。
沉默似乎是他们如今唯一的出路。一个打死不说,一个装傻到底,保全他们不愿失去的情义。
叶老爷已经记不清故事的结局了,只有无的画面。
潮湿的地道,诡谲的暗室,江云休在叶涧的背上书写着出路,叶涧的步伐迅疾却难掩慌乱。
都说记忆灰白易褪色,叶少爷的回忆却总是色彩浓烈。
血,殷红的血。从江云休胸口淌出,隐没在红衣上,难以察觉,可在叶涧的背上暴露无遗,狰狞的血色伤透了耀眼的金帛银绣,灼烫了叶涧的背脊。
重见天日的时候,背后落下了轻轻的道别。
再见。
有过“浮萍自去,望君珍重。”
也等到过“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原以为可以继续不动声色,未曾想竟以这种方式草草收场。
无疾而终吗?
叶少爷抱着沉默的七秀男子,被抽干了思想,只剩下空茫。他看到七秀姑娘们瘫坐在地,看到秦安安愣在了原地,也看到那个明教发疯了似的飞奔而来。
就这样吧。
他突然想。最初在春风里遇见他,最后在结局里拥抱他,习惯了目送他离开,静等他归来,不曾拥有,便不算失去。这一次,依旧是他。
也算有始有终。
故事就到此为止吧。轰轰烈烈才是江湖人津津乐道的谈资,再说下去就是寡而无味的琐事。
战火平息,解甲归田,享家财万贯,拥娇妻幼子。叶涧回到了他的藏剑山庄,当他的叶少爷,过着他人人艳羡的日子。
只是腰缠十万贯,不敢下扬州。
炉上的酒壶已经空了,叶老爷不甘心地提起来晃晃,只有几个梅子叩着陶壶。
这酒也是江云休教的,在烽烟滚滚的战营里,婉约得像三月江南。以往都是大坛的烧刀子,酒里有血,嘴里有风沙,一口下去烧心烧肺,江云休也这么喝,刀一样的杀人风情。最后他们把壶里的梅子塞进了嘴里,提剑冲进风里。酸的、甜的,死在咸的血里。
叶老爷摸摸他不再年轻的腮帮子,看着壶里的梅子,突然就不敢去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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